重庆油漆的储存要求

1、油漆桶必须密封,不得有裂缝或开口,更不允许油漆存放于敞口容器中。

2、应有严格的领发料制度,按计划发放油漆,施工现场不宜存放过多的油漆和稀释剂。

3、不允许在仓库内调配油漆,以免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气体挥发逸散到仓库的空间内,造成事故。

4、油漆产品必须单独存放,严禁与其他易燃、易爆物品一起贮存,并应保持库内清洁,杜绝粘有油污的杂物随地丢放。

5、油漆应按品种、颜色、出厂日期、分类分批顺序存放,遵循先出厂、先发放、先使用的原则,以免产品过期,造成浪费。

6、油漆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隔热、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内。防止雨淋和日光直接曝晒。油漆的保存温度一般5~35°C范围内,因而应注意冬季防冻。

7、库房重地严禁烟火,严禁他人随便出入。电器开关、设备和照明设备应有防爆罩,以免电器使用或发生故障时引燃油漆,库房区应按规定配足消防设备。

8、在油漆进库,要进行分类登记,填写产品名称、类别、型号、件数、质量、生产厂家、出厂日期、贮存保管有效期、存放位置等登记卡,以便清查和选用。  

9、油漆产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,如果超过了有效贮存期,应按照产品的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各项指标的检验,如检验结果符合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,仍可继续使用,不符合要求的油漆应及时进行处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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